技术推广、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销售非金属矿物及制品、建筑材料、陶瓷制品、包装材料、金属材料、塑料制品、机械设备、五金交电、家用电器、日用杂货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。(领取本执照后,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。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